澄迈县黄竹福兴大药房(个人独资)行政处罚案件信息
时间:2023-01-07 作者:佚名来源:海南省消费者委员会
行政处罚案件信息 |
企业(商户)名称: | 澄迈县黄竹福兴大药房(个人独资) | 注册地址: | 海南省澄迈县金江镇黄竹村委员会黄竹村黄金路134号 |
法定代表人姓名: | 黄彩霞 | 身份证号: | 460027197****4624 |
负责人姓名: | 黄彩霞 | 身份证号: | 4600271976****6248 |
直接责任人: | 黄彩霞 |
社会信用代码: | 91460000MAA977WB4Y | 案件分类: | 药品类 |
案件名称: | 澄迈县黄竹福兴大药房(个人独资)购销药品未按照规定进行记录案 | 行政处罚决定文书号: | 澄综执罚字〔2022〕SJ129号 |
文书扫描件: | 行政处罚决定书.pdf |
主要违法事实: | 2022年10月11日我局执法人员对当事人进行检查,在当事人的文件柜内发现有广东壹号药业有限公司销售单,销售单号:ZXD202209181648271404,销售单上显示该店购进了品名:头孢拉定胶囊,规格0.25g*24粒,数量:5盒,生产日期:,20220520,,有效期:20240430,生产企业:北京海王中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中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药店内未发现上述批次药品。当事人提供了广东壹号药业有限公司的相关资质证明,销售单上显示该药店购进了5盒,当事人未能提供上述药品的购销记录和处方。 |
处罚依据和内容: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一百三十条,作出如下行政处罚: 警告。 |
原文链接:http://www.hn315.net.cn/newones.asp?id=112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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