儋州金稻香粽食品有限公司行政处罚案件信息
时间:2023-01-07 作者:佚名来源:海南省消费者委员会
行政处罚案件信息 |
企业(商户)名称: | 澄迈振德堂养生药品药房 | 注册地址: | 海南省澄迈县金江镇解放中路77号 |
法定代表人姓名: | 李昌锦 | 身份证号: | 4600271965****0011 |
负责人姓名: | 李昌锦 | 身份证号: | 4600271965****0011 |
直接责任人: | 李昌锦 |
社会信用代码: | 91460000MA5TKHW877 | 案件分类: | 药品类 |
案件名称: | 澄迈振德堂养生药品药房购销药品未按照规定进行记录案 | 行政处罚决定文书号: | 澄综执罚字〔2022〕SJ147号 |
文书扫描件: | 行政处罚决定书.pdf |
主要违法事实: | 2022年11月3日,我局执法人员对当事人进行检查,在当事人大厅进门左手边的处方药区玻璃药柜内检查发现:品名:阿莫西林胶囊;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46020398;生产企业名称:海南三叶制药厂有限公司;生产地址:海口市龙华区三叶东路6号;生产日期:2021.10.11;产品批号:211001;有效期至:2023.09;包装:药用铝塑包装,12粒/板×2板/盒;数量21盒。执法人员要求当事人提供上述药品的购销记录,当事人无法提供。 |
处罚依据和内容: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一百三十条,作出如下行政处罚: 警告。 |
处罚机关: | 澄迈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 处罚时间: | 2022.11.16 |
原文链接:http://www.hn315.net.cn/newones.asp?id=112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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