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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昌发布处置情况,海南文昌琼岛食品有限公司被罚

时间:2024-03-09 作者:佚名来源:海南省消费者委员会

  商报全媒体讯(椰网/海拔新闻记者 徐明锋)3月8日,文昌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发布的核查处置情况显示,因生产经营标签含有虚假内容的椰奶冻粉(固体饮料),海南文昌琼岛食品有限公司被罚没款10000元。

  据介绍,2023年11月9日,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委托检测机构对东莞市果饮食品有限公司经营使用的椰奶冻粉(固体饮料)(生产企业:海南文昌琼岛食品有限公司)进行监督抽样,结果为蛋白质项目不符合GB/T 29602-2013《固体饮料》要求,蛋白质的实测值=0.66%(标准指标≥1%),检验结论为不合格。该检测值与标签标示内容不符。

  文昌市综合行政执法局调查结果指出,2023年8月25日,海南文昌琼岛食品有限公司生产上述不合格椰奶冻粉(固体饮料)10件,共200公斤。该批次椰奶冻粉(固体饮料)标签中标示蛋白质含量为6.5克/100克。另,海南文昌琼岛食品有限公司于2023年8月29日将上述批次产品全部售于东莞市鼎咖餐饮管理服务有限公司,销售单价为400元/件。因相关产品售出后已全部使用,故无法召回。海南文昌琼岛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经营标签含有虚假内容的椰奶冻粉(固体饮料),货值金额4000元,违法所得4000元。

  据悉,海南文昌琼岛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经营标签含有虚假内容的椰奶冻粉(固体饮料)的行为,属于违法行为。文昌市综合行政执法局依法对海南文昌琼岛食品有限公司作出没收违法所得4000元、罚款6000元的行政处罚。


原文链接:http://www.hn315.net.cn/newones.asp?id=134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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