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振德堂药业连锁经营有限公司那大金丹分店海南振德堂药业连锁经营有限公司那大金丹分店
时间:2023-08-27 作者:佚名来源:海南省消费者委员会
行政处罚案件信息 |
企业(商户)名称: | 海南振德堂药业连锁经营有限公司那大金丹分店 | 注册地址: | 海南省儋州市那大解放北路137号 |
法定代表人姓名: | 苏志兰 | 身份证号: | 4600321977****3362 |
负责人姓名: | 苏志兰 | 身份证号: | 4600321977****3362 |
直接责任人: | 苏志兰 |
社会信用代码: | 91469003348164428D | 案件分类: | 药品类 |
案件名称: | 海南振德堂药业连锁经营有限公司那大金丹分店销售药品时未开具销售凭证案 | 行政处罚决定文书号: | 儋市监处罚〔2023〕329号 |
文书扫描件: | 儋市监处罚〔2023〕329号-药品流通-上传.pdf |
主要违法事实: | 海南振德堂药业连锁经营有限公司那大金丹分店销售药品时未开具销售凭证,涉案货值金额18.5元,违法所得18.5元。 |
处罚依据和内容: | 依据《药品流通监督管理办法》第三十四条、《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第二款的规定,处以:1.罚款300元;2.没收违法所得18.5元;以上罚没款共计318.5元。 |
处罚机关: | 儋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处罚时间: | 2023.08.10 |
原文链接:http://www.hn315.net.cn/newones.asp?id=124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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