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健甫大药房连锁经营有限公司那大军屯分店行政处罚案件信息
时间:2023-03-04 作者:佚名来源:海南省消费者委员会
行政处罚案件信息 |
企业(商户)名称: | 海南健甫大药房连锁经营有限公司那大军屯分店 | 注册地址: | 儋州市那大军屯市场附楼7.8号 |
法定代表人姓名: | 陈爱花 | 身份证号: | 4600291974****3323 |
负责人姓名: | 陈爱花 | 身份证号: | 4600291974****3323 |
直接责任人: | 陈爱花 |
社会信用代码: | 91469003557376515N | 案件分类: | 药品类 |
案件名称: | 海南健甫大药房连锁经营有限公司那大军屯分店销售药品时未开具销售凭证案 | 行政处罚决定文书号: | 儋市监处罚〔2023〕34号 |
文书扫描件: | 儋市监处罚〔2023〕34号-药品流通-上传.pdf |
主要违法事实: | 海南健甫大药房连锁经营有限公司那大军屯分店销售药品时未开具销售凭证,违法所得为35元。 |
处罚依据和内容: | 依据《药品流通监督管理办法》第三十四条的规定,处以:1、罚款300元;2、没收违法所得35元;罚没款共计335元。 |
处罚机关: | 儋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处罚时间: | 2023.02.07 |
原文链接:http://www.hn315.net.cn/newones.asp?id=114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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