儋州新州贞莲光鸡光鸭摊行政处罚案件信息
时间:2023-02-04 作者:佚名来源:海南省消费者委员会
行政处罚案件信息 |
企业(商户)名称: | 儋州新州贞莲光鸡光鸭摊 | 注册地址: | 儋州市新州镇新英大立农贸市场16号 |
法定代表人姓名: | | 身份证号: | |
负责人姓名: | 麦贞莲 | 身份证号: | 4600291971****8523 |
直接责任人: | 麦贞莲 |
社会信用代码: | 92469003MA5RE51E19 | 案件分类: | 食品类 |
案件名称: | 儋州新州贞莲光鸡光鸭摊(麦贞莲)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案 | 行政处罚决定文书号: | 儋市监处罚〔2022〕655号 |
文书扫描件: | 儋市监处罚〔2022〕655号-食品流通-上传.pdf |
主要违法事实: | 儋州新州贞莲光鸡光鸭摊(麦贞莲)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鸭肉),涉案货值金额150元,违法所得150元。 |
处罚依据和内容: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第二款、《海南省食品摊贩监督管理办法(试行)》第二十三条第二项的规定,处以:1.警告;2.没收违法所得150元;3.罚款500元。 |
处罚机关: | 儋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处罚时间: | 2022.11.24 |
原文链接:http://www.hn315.net.cn/newones.asp?id=113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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